我校录播教室是进行精品课程录制和课程资源建设的重要场所。录播教室配有计算机、投影仪、书写白板、摄像机、话筒、录播系统等设备。为保证课程录制效果,充分发挥其功能,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以下规定:
1、录播教室是为教学服务,主要用于开展教学应用或研究等相关活动。
2、如需要使用录播教室,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咨询(电话86111259),如预约时段可用,需填写OA工作流,明确填写使用录播教室的教师、日期、节次、班级及课程名称,经中心批准后方可使用。
3、录播教室管理人员要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录播系统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4、录播教室管理人员要每周定期通知保洁人员打扫录播教室,保证录播教室的环境无尘整洁,随时准备接受录播工作。
5、录播教室管理人员在接受录播任务之后,要及时打开并试运行多媒体录播系统,如有不畅应立即检查设备并进行保障处理,确保录播当日系统状态良好。
6、录播教室管理人员在录制前30分钟进入录播控制室。按照《录播教室使用及操作规程》(另附)进行录播准备工作。
7、录播教室使用者在上课前15分钟到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相关的授课准备工作。
8、学生要在上课前10分钟进入教室,录制开始后,不得进出教室。
9、师生要始终保持录播教室的整洁肃静,除必须的教学用品外,其它用品一律不许带入室内,严禁在室内吸烟,打闹,吃东西,扔废物,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严禁学生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
10、未经管理员许可,学生严禁挪动和操作教学用的设备。学生不得擅自打开或关闭教室电源开关;不准私自打开机箱和拔插各种连线,不得擅自改变计算机内的软件环境,不得私自设置密码,未经许可不得删除数据。
11、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如系故意破坏,除赔偿外,中心上报学校,给与责任人相应纪律处分并处以罚款。
12、录播教室使用完毕后,录播管理人员按照操作规程将设备检查复位,锁上录播教室控制台,关闭智能录播控制器电源,填写好《录播教室使用登记表》。
本规定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