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大连外国语大学校园一卡通具备消费功能、身份识别功能和管理功能,用户可以使用校园卡在校内消费、洗浴、门禁授权、图书借阅、缴费、信息查询等。一卡通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一卡通部(以下简称一卡通部)负责。为规范校园一卡通的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和商户正常使用一卡通系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校园卡类型
1. 校园卡分为正式卡、临时卡、消费卡、团体消费卡和特殊功用卡。
2. 除特殊功能卡外,各类校园卡均具备基本的商户消费和洗浴消费功能,图书借阅、门禁授权等其他功能由相关部门根据情况开通。
3. 正式卡包括正式教工卡和正式学生卡,印制持卡人的照片、姓名、身份类别等个人基本信息。
4. 临时卡仅提供给新入校学生做周转卡使用,卡内信息与正式卡一致,不印制持卡人基本信息。
5. 消费卡包括教工消费卡、学生消费卡和普通消费卡,教工消费卡和学生消费卡印制持卡人的基本信息。
6. 团体消费卡只提供给本校单位团体短期使用,不印制持卡人基本信息。
7. 特殊功用卡是仅在校园一卡通系统某一特定子系统中使用的特殊卡,如无故障通道专用卡、车载专用卡等,其功能由对接的应用子系统设定开通权限。其办理对象仅限于需要在某子系统中使用的特殊人员,印制持卡人的基本信息,并注明功用名称。
第三章 校园卡管理
一、校园卡日常使用
1. 校园卡由持卡人随身携带,妥善保管,正确使用。校园卡内置集成电路芯片,防止高温磨损,禁止涂画、粘贴、弯曲、损毁卡片。校园卡损坏或者不能辨认时,应当及时更换新卡。
2. 校园卡遗失或被盗窃,持卡人应立即办理挂失手续,由于未能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3. 拾获他人校园卡须及时送交一卡通部或设法归还持卡人。如发生盗用他人校园卡的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条例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 校园卡仅限持卡人使用,不得转借。如发生转借行为,一卡通部有权停止该校园卡的使用,所产生的后果由持卡人负责。
5. 持卡消费时,应看清消费金额及卡内余额,如有疑问可当场查询或第二天通过资讯通查询、核对,如刷卡错误请在第二天后到一卡通部打印消费单据。
6. 持卡人查询本人相关信息时,须持本人校园卡及本人身份证件到一卡通部办理,如需查询其它信息,须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管一卡通部的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
7. 洗浴消费时,进出都须在同一台机器上刷卡,切勿换机器刷卡,否则卡片将出现错误。
8. 爱护学校设置在校园内的各种校园卡使用设备和自助服务终端设备。
9. 校园卡超过规定期限后,如仍需继续使用,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在校园卡过期六个月后一卡通部有权注销该校园卡,并将校园卡内金额作为呆账,上缴学校财务。由于未能及时办理延期手续而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二、校园卡办理:
1. 正式卡办理
正式教工卡只提供给我校在职的正式职工和学校聘用的人事代理职工及外籍教师使用,正式教工卡有效期与学校聘期相同,外籍教师卡有效期以国际交流处的聘期为准。正式学生卡只提供给我校正式注册的有学籍的学生使用,学生卡有效期根据学制确定。
新生卡集体办理:
临时卡:新生入校前,由教务处、研究生部等部门提供学生个人信息,一卡通部根据学生个人信息统一制作临时卡(卡内信息与正式卡相比只缺少照片),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发放。临时卡仅允许集体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
临时卡更换成正式卡:学生照片信息征集完后,由一卡通厂商统一制作正式卡,一卡通部通知各系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收集临时卡,统一更换为正式卡。
临时卡收集时要求无污损,无粘贴,不合要求或卡损坏、丢失者,须交纳卡成本费。换卡时,临时卡内人员信息、钱包信息全转入正式卡中。
新生中途个人办卡:
由所在院系填写《校园卡办理申请表》,并由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申办手续不全者,一卡通部一律不予办理。
新来教师办卡:
由人事处将新来教师名单发至一卡通部,新来教师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到一卡通部办理。
外籍教师办卡:
由国际交流处将外籍教师名单发至一卡通部,外籍教师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到一卡通部办理。
2. 消费卡办理
教工消费卡:提供给需在教工食堂消费的学校人事处或校内各二级单位聘用的各类员工。由所在部门填写《校园卡(教工消费卡)办理申请表》,报送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主管一卡通部的领导审批后,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到一卡通部办理,卡的期限为一年。特殊情况须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领导审批后方予办理。
学生消费卡:提供给我校非正式注册的无学籍的进修生、留学生及随读硕士生等学生使用。由所在院系或部门将名单发至一卡通部后,组织其到一卡通部集体照相,统一办理,卡的期限为一年。中途个人办卡须由所在院系或部门填写《校园卡办理申请表》,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
普通消费卡:提供给需在本校消费的其他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来一卡通部办理,卡的期限为一年。
3. 团体消费卡办理
只提供给本校单位团体短期使用,由所在部门填写《校园卡(团体消费卡)办理申请表》,报送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主管一卡通部的领导审批后,所在部门相关人员到一卡通部办理。办理时卡号登记在册,由相关单位进行实名登记,一卡通部留一份复印件。团体消费卡根据情况设置一定的有效期,到期后及时收回并统一销户。
4. 特殊功用卡办理
特殊功用卡办理由所在部门填写《校园卡(特殊功用卡)办理申请表》,报送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主管一卡通部的领导审批后,由所在部门相关人员到一卡通部办理。特殊功用卡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须重新申请办理。
三、校园卡延期:
1. 对于延期毕业的学生,在毕业生离校工作启动时,由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汉学院将延期毕业的学生名单发至一卡通部,由一卡通部集中办理延期手续。
2. 对于因离退休、离职等原因失去持有教工卡资格的教工,如需继续使用,须由所在部门填写《校园卡延期申请表》,报送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主管一卡通部的领导审批后,到一卡通部办理延期手续,最长期限不超过半年。
3. 对有效期已满的正式学生卡,如需继续使用,须由持卡人所在院系填写《校园卡延期申请表》,报送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主管一卡通部的领导审批后,到一卡通部办理延期手续,最长期限不超过半年。
4. 教工消费卡有效期已满,如需继续使用,须由所在部门填写《校园卡延期申请表》,报送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主管一卡通部的领导审批后,到一卡通部办理延期手续,可延期一年。
5. 外籍教师续聘延期,由国际交流处将续聘外籍教师名单发至一卡通部,持卡人到一卡通部办理延期手续,延期一年。
6. 普通消费卡由持卡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到一卡通部办理,可延期一年。
四、校园卡挂失与解挂:
如校园卡丢失,持卡人可利用资讯通或使用语音电话进行自助挂失;如校园卡失而复得,可参照挂失方法自助解挂。
五、校园卡换卡与补卡:
在领取校园卡后发现卡片磁性不强等卡片自身原因导致卡片无法使用的,须及时到一卡通部说明原因,可办理换卡手续,两个工作日后由本人到一卡通部领取。超过一周未申报的视为个人原因造成卡片无法使用。
校园卡丢失者,须先办理挂失手续,两天后到一卡通部办理补卡手续(填写补卡申请单,并交纳卡成本费),两个工作日后由本人到一卡通部领取。
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卡片不能使用者,也须先办理挂失手续,然后到一卡通部办理补卡手续(填写补卡申请单,并交纳卡成本费),两个工作日后由本人到一卡通部领取。
六、校园卡注销:
各类人员离开学校,包括教职工离职、教职工离退休、外聘人员离职、学生毕业等,必须办理校园卡的注销手续,撤户销账,并退回卡内余额,校园卡不收回,给持卡人留作纪念。
持卡人须先在图书借阅系统等与一卡通系统相关的其他系统办理销户手续,然后才能来一卡通部办理校园卡注销。
毕业生集体卡注销:毕业生离校工作启动时,由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汉学院将毕业学生名单发至一卡通部,一卡通部在预定的时间将毕业学生卡全部停用,待数据全部校验完毕后进行批量注销,毕业生须在此预定时间之前将图书借阅系统销户等其他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如未按期办理完其他手续,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持卡人承担。
卡注销后,毕业学生在预定的时间以班为单位到一卡通部领取卡内余额,一卡通部对其离校通知单进行签字盖章。
其他零星办理离校手续的师生员工,须携带校园卡、离校通知单办理注销手续。
校园卡丢失者,须提前两天自助挂失,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校园卡设置了相应的期限,过期校园卡未延期也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一卡通部将在卡停用半年后将其统一注销,如造成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七、校园卡制卡费用管理:
校园卡初次办卡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收取制卡成本费;因故需要补卡时,也须交纳制卡成本费。
八、校园卡密码管理:
校园卡账号及初始密码:初次办理校园卡时,一卡通部会同时提供卡号和初始密码,以便日后进行查询、卡维护、挂失解挂、自助转账等,领取校园卡后请及时使用资讯通更改初始密码。
密码初始化:如用户忘记密码,须持卡人到一卡通部初始化密码。
第四章 商户POS机使用管理
一、POS机管理:
1. 所有商户在初次安装使用POS机时,必须到一卡通部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相关信息(包括POS机的所在位置、站点号、所属商户等),商户变更或不再使用POS机时,须到一卡通部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并退还POS机。
2.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一卡通部每月对各商户进行一次POS机数据报表汇总及营业数据结算工作。一卡通部不接受临时的数据报表和结算请求。
3. 所有商户联系方式须上报后勤集团与一卡通部,以确保工作联系及时有效。
4. 商户POS机故障申报统一由后勤集团填写《商户POS机故障申报维修单》并交至一卡通部,由一卡通部技术人员上门维修。
二、POS机使用注意事项:
1. 各商户应尽量保证每台POS机24小时开机,以确保一卡通系统进行数据实时上传等操作。
2. 商户须每天检查POS机数据是否上传,如果发现POS机数据没有上传,请尽快经后勤集团向一卡通部报修,由于未及时报修而造成的损失由商户自己承担。
3. 严禁商户私自移动、拆卸拆除POS机或拔掉POS机数据线及改动线路。违者立即取消其POS机使用权,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 如商户发现POS机出现故障,应及时通过后勤集团向一卡通部申报故障。
5. 商户不得擅自脱机使用消费终端设备,如确实有需要,通过后勤集团向一卡通部申请,在得到授权和批准后,才允许脱机使用。擅自脱机使用的商户,将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 商户必须严格按照培训的操作方法合理正确使用POS机等设备,由于使用不当或工作疏忽造成设备损坏或丟失,由商户负责按价赔偿,造成POS机数据丢失的,其损失由商户自己承担。
7. 商户有责任和义务对自己经营场所内的POS机及其配套设备的安全、清洁卫生负责。POS机下方不得摆放火炉和热菜。
8. 商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持卡人合理使用校园卡进行消费支付。
9. 商户如将消费者金额刷错,须持卡人携带校园卡及本人身份证件到一卡通部打印消费单据,由商户将钱退还持卡人。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归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所有。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