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网络域名使用,合理利用我校网络域名资源,制定本规范。
一、 校园网管理委员会对网络域名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领导和检查。
二、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在校园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域名平台的建设和维护以及域名分配和管理工作。
三、 我校的官方域名为dlufl.edu.cn。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学校的名义或以学校做名头申请其他域名,或在校外开设其他域名的网站或网络应用。确需使用其他域名开设网站或网络应用的,须经校园网管理委员会批准。未经批准私自开设,给学校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 学校各级域名所有权归学校所有,各部门可申请域名使用权。校园网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学校信息化工作的情况随时对域名进行调整。
五、 域名申请的主体为学校各部门,不接受个人申请,学生社团通过校团委申请。申请部门应在网站或网络应用系统部署后,填写网络域名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批。
六、 当域名申请发生冲突时,可上报校园网管理委员会申请裁决。
七、 学校域名的子域名分两类:
1. 部门域名。作为相应部门门户网站的域名。
2. 业务域名,作为学校或部门业务网站或应用系统的域名。
八、 学校域名的各级子域名应由英文字母、数字或中划线(-)组成,且中划线(-)不得处于域名开头或结尾;不区分大小写字母,原则上长度应在3-6个字符。
九、 学校各级域名均需与相关网站或网络应用系统对应。没有网站和网络应用系统的不得申请域名。申请域名的网站或网络应用系统应满足下列条件:
1. 运行网站或网络应用系统的服务器处于校园网内。
2. 网站或网络应用系统应确保持续运行。
3. 网站或网络应用所属部门应确保网站或网络应用及其服务器系统无任何安全漏洞,并接受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安全监测。
十、 为确保学校域名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对某些域名予以注册保护。
十一、 域名使用部门应确保域名所对应的网站或网络应用系统上发布的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中止其域名服务,收回其域名并重新分配。
十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三、 本办法由校园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