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摄录编工作有序、规范地进行,更好地为学校新闻宣传和教育教学工作服务,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1.一级保障,充分利用所有可利用的资源,满足活动的拍摄需求。
2.二级保障,现有的人员及设备进行保障,全程记录活动内容。
3.三级保障,只满足新闻报道发片、记录存档的要求。
1.使用部门至少提前两天通过OA工作流填写《摄影、摄像任务申请单》,需详细地填写活动内容、活动准确开始时间、地点及参加的主要领导。
2.为保证拍摄效果能更好地达到申请人的预期需求,申请人要认真、详细地填写对摄录工作的具体要求。
3.若已预约成功的申请临时与校级重大活动或会议相冲突,以校级活动或会议优先;
4.工作流提交审批完成后,申请人需将活动的流程表、会序等资料一起发送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5.若活动的时间、地点等发生变更,需及时通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
1.拍摄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原始照片上传至ftp备份存档。活动组织单位需要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选取照片,经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处理后用于校内新闻宣传。若照片或视频需要加急处理,活动组织单位提前与中心沟通,以便技术人员协调安排。
2.视频拍摄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重要视频资料上传至媒资系统进行编目存档。如需进行后期编辑,需单独提交书面说明,注明制作要求,并自备刻录光盘。
3.会议、活动的后期制作只加片头字幕板,将视频素材串联起来,制作周期在五个工作日左右。
4.专题片制作需提供文案、分镜头脚本、配音的MP3文件,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只负责对镜头进行剪辑、包装、生成。根据专题片的长度和具体要求,制作周期在二十到四十个工作日不等。
五、使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拍摄的照片、视频资料用于商业用途,需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条文执行,并注明版权。
六、中心拍摄的视频资料定期交学校档案室存档,如查阅视频资料,需要至学校档案室查询。
七、本管理规定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制定和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